各本科年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2号)文件的精神,现在开展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省先进个人(包括省级“三好学生”及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学院报送名额如下,推荐对象为计软智学院2021级本科生:
学院 | 遴选名额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4 |
学生不可兼评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省先进个人为差额评选,学院确认上报推荐名单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校级评审。
二、评选标准
评选对象要求为东南大学本科在籍学生。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截至大三上学期结束累计绩点排名各专业前20%;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获评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评选时,需提供加盖“东南大学校章”的奖状复印件及其他支撑材料。
三、评选推荐程序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自主报名、班级讨论推荐、学院公开答辩和综合评议产生。
材料提交:经班级讨论推荐后,班长将班级所有申请人材料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院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月12日17:00;
资格审查:4月13日—4月14日,年级汇总材料后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院内公开答辩:4月16日左右,答辩要求及答辩形式另行通知。
综合评议:4月17日由学院评审小组组织综合评议。评议总分由三部分组成:课程成绩【(累计首修平均绩点/4.8*100)*20%】+现场答辩评分【答辩平均分*30%】+个人材料评分【材料平均分*50%】。
依据综合评议总分,推荐前4名(不分专业)参加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差额评选,请拟推荐学生4月18日前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荣誉称号系统中进行申报。
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公示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江苏省教育厅,最终结果以省教育厅发文公布为准。
四、报送要求
拟推荐学生认真填写附件相关内容,并于4月12日前提交对应版本材料给班长:
1、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2、附件:4.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提交电子版
3、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4、支撑材料(自主整理,无固定格式),提交纸质版、电子版
其中《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中的主要事迹部分请简要、认真填写,不得写“见附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电子word可编辑版,格式不要变动。
申请学生请务必查看:《特别注意》(附件5)。
附件: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4.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