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年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的文件要求,为贯彻执行中央对港澳、对台工作方针,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专科生,国家设立了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现开展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侨本科生。
二、奖学金类别及奖励标准
等级 | 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名额 | 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名额 | 奖励标准 (每生) |
特等奖 | 1 | 1 | 8000元 |
一等奖 | 4 | 3 | 6000元 |
二等奖 | 7 | 4 | 5000元 |
三等奖 | 11 | 6 | 4000元 |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申请流程及材料报送
1.申请学生纸质材料填写: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请简体中文工整填写、奖学金等级不填,详见申请表后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严格按照说明填写。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请简体中文工整填写、奖学金等级不填,详见申请表后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严格按照说明填写。
(3)学院意见请详细填写,意见中应体现申请学生的个人特色,不可雷同,
能仅仅是“同意”二字,请附成绩单(新生在《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中注明入学成绩)
表格可打印,“申请人签名”部分简体中文手写。
本次评审的纸质材料需报送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需经过专家集中审批、有关部门审定,请务必仔细按要求填写。
2.申请流程: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于10月14日(周一)上午10点前将学生申请纸质材料报计算机楼128,并将《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各https://pan.seu.edu.cn/link/268CE7897A3FABA907A8E121B1D00CBE。
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应用进行系统申请,时间截止至10月14日(周一)上午10点前。请各年级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纸质材料及系统中的申请内容。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工作。
3.评审及公示:
学生处组织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
附件:
1.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批注示例版).docx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