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已启动,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和《关于做好 2024-2025 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一、评审办法
1、评审细则等参考《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成绩计分规则》。
2、各年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
3、博士新生和硕士三年级研究生无需提交评审材料,由学院进行认定,10月14日前在“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系统进行提交;硕士新生评审材料由学院教务部门提供,无需本人提交;其余年级需提交评审材料。
二、提交材料
详见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附件1)。
注:
1.必修课规格化平均成绩以教务老师公示为准。
2.成果认定期限为上一年度报名截止日期至本年度报名截止日期。
三、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时间节点
10月8日前,申请人将《x级x班学业奖学金加分汇总表》(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材料清单和分项支撑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学业奖-年级-硕/博-姓名,如学业奖-22级-硕-张三)(纸质版、电子版)交至班长处;
10月10日前,各班完成材料核查和汇总,将《x级x班学业奖学金加分汇总表》(电子版)和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seupingjiang@163.com;证明材料(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辅导员处;
10月11日-10月14日完成材料班级互查、审核及公示;
10月15日左右评审结果公示;
10月23日纸质材料汇总,提交《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申请审批表格式要求:
(1)“院系审批意见”栏,准确填写获奖年度和初评等级(毕业年级可不填);
(2)不得改变表格格式以及单元格大小;
(3)“申请理由”至少占满四分之三,从四个方面分别填写;
(4)学号是6位数学号,请勿带上培养识别码220或230;
(5)除规定手写部分和导师部分外,其余部分打印。
四、备注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文件规定,未缴纳学费不予注册,未完成学籍注册者取消其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请欠费学生尽快缴费后参评。
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成绩计分规则(2024.09.30).pdf
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学业奖评审办法(2024.9.30).pdf